湖北省企业竞争力研究中心
关于下达2006年度招标项目计划的公告
湖北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湖北省企业竞争力研究中心2006年度招标项目立项审批工作业已结束,现将立项研究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湖北省企业竞争力研究中心按照“面向全省,公平竞争,择优立项”的原则,对参加2006年度本中心招标项目的申报者(项目负责人) 的申报资格和条件、项目组成人员梯队和结构、项目申请书(重点对立项意义、研究内容与方法、预期成果等)及其支撑材料进行了审核,同意“企业竞争力评价模型的构建及其在湖北企业中的实证研究”等2项重点项目、“企业可重构竞争能力评价体系与计算机评估系统的建立及其应用研究”等14项一般项目立项进行研究(见附件[一]《湖北省企业竞争力研究中心2006年度招标项目立项计划表》)。
2、项目实行申报者(项目负责人)、中心和学校三级管理体制。请项目负责人按照附件[二]《湖北省企业竞争力研究中心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加强对项目的管理,并按预定时间完成研究任务。
每个项目必须在2006年10月底以前向中心提交申报者(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组成员为第一作者的阶段性研究论文1篇,以在武汉工程大学学报2006年第6期“企业竞争力研究专栏”集结发表。论文须注明“湖北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湖北省企业竞争力研究中心资助项目”。
3、项目经费管理按附件[三]《湖北省企业竞争力研究中心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管理。以武汉工程大学为第一申报单位的项目经费由该校计划财务处管理,由研究中心负责人签批报销。以其它单位为第一申报单位的项目经费可由中心帐户转入第一申报单位,由该单位的科技处及财务部门管理,但须填报《湖北省企业竞争力研究中心科学研究计划项目任务书》(在本中心网站下载),并须在项目结题时出具该单位财务部门的经费使用情况证明;也可直接由研究中心负责人签批,在武汉工程大学计划财务处报销。
湖北省企业竞争力研究中心
2006年3月28日
附件[一] 湖北省企业竞争力研究中心2006年度招标项目立项计划表
附件[二] 湖北省企业竞争力研究中心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三] 湖北省企业竞争力研究中心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试行)
通讯地址: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街693号武汉工程大学 邮政编码:430074
联系电话:(027)87195637(兼传真), Email:gzm_1948@126.com
附件[一]
湖北省企业竞争力研究中心
2006年度招标项目立项计划表
课题研究方向 |
课题编号 |
课题名称 |
课题负责人 |
课题承担单位 |
课题协作单位 |
安排经费(元) |
企业竞争力基本理论问题研究 |
Qyjzl2006z001 |
*企业家人才价值实现机制研究 |
桂昭明 |
武汉工程大学 |
湖北省人事厅、宜昌华信交通建设投资公司 |
10,000 |
Qyjzl2006z002 |
*企业竞争力评价模型的构建及其在湖北企业中的实证研究 |
孙细明 |
武汉工程大学 |
武汉大学、武汉市中晟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 |
Qyjzl2006y003 |
企业人力资源的会计核算及其在员工薪酬设计中的运用 |
张丹 |
武汉工程大学 |
湖北省劳动与社会保障厅工资处 |
6,000 |
不同所有制企业竞争力研究 |
Qyjzl2006y004 |
湖北省三资企业发展战略研究 |
陈德恭 |
武汉工程大学 |
武汉联绎科技开发公司 |
5,000 |
Qyjzl2006y005 |
湖北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研究 |
杨崇琪 |
武汉工程大学 |
红桃K集团 |
5,000 |
Qyjzl2006y006 |
湖北民营企业竞争力研究 |
夏剑锋 |
武汉工程大学 |
武汉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产业规划处、深圳农科中心 |
5,000 |
Qyjzl2006y007 |
湖北国有企业管理创新能力研究 |
杨同芝 |
武汉工程大学 |
武汉市统计局 |
5,000 |
不同地域、产业及行业企业竞争力研究 |
Qyjzl2006y008 |
不同产业及行业企业竞争力比较研究 |
袁正明 |
武汉工程大学 |
|
5,000 |
Qyjzl2006y009 |
湖北医药企业的竞争锁定战略研究 |
郭广迪 |
中南民族大学 |
|
6,000 |
Qyjzl2006y010 |
制造工业企业竞争力与财税政策研究 |
刘华 |
华中科技大学 |
江汉石油管理局、天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6,000 |
Qyjzl2006y011 |
企业人力资本竞争力区域比较研究 |
刘国新 |
武汉理工大学 |
武汉工业学院 |
6,000 |
Qyjzl2006y012 |
建筑行业企业竞争力评价体系的建立及计算机评估系统应用研究 |
陈伟亚 |
武汉工程大学 |
四川大学、湖北省工程设计咨询公司 |
5,000 |
Qyjzl2006y013 |
湖北省与沿海经济发达省份企业竞争力差异比较研究 |
朱永华 |
武汉工程大学 |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市东西湖区政府办公室 |
5,000 |
企业竞争力要素研究 |
Qyjzl2006y014 |
企业可重构竞争能力评价体系与计算机评估系统的建立及其应用研究 |
柯昌英 |
武汉工程大学 |
华中科技大学、武汉英联高科技新材料公司 |
6,000 |
Qyjzl2006y015 |
企业执行力与企业竞争力的关系研究 |
王祖山 |
武汉工程大学 |
湖北工业大学、武汉大学 |
5,000 |
Qyjzl2006y016 |
企业组织特征对企业竞争力的影响研究 |
李昌凰 |
武汉工程大学 |
|
5,000 |
合计 |
|
(16项) |
|
|
|
95,000 |
附件[二]
湖北省企业竞争力研究中心
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2005年3月16日制定)
为适应省级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的需要,加强本中心的项目管理,特制订本办法。
一、 宗旨
1、加强本中心研究项目的组织和管理,推动本中心科学研究的顺利进行。
2、实行激励机制,鼓励多出成果,快出成果,出高质量成果。
二、 范围
本中心研究项目主要包括:
1、湖北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的重大科研项目;
2、获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教育部社会科学基金、湖北省社会科学基金、武汉市社会科学基金等资助的项目、国际合作项目及得到学校批准的外资项目;
3、横向协作项目,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委托研究或开发的项目。
三、 申报
1、各类项目的申报应严格按照主管部门的有关条例(或办法)进行。
2、鼓励和支持本中心研究人员申报企业竞争力方面的重大理论研究和应用技术开发项目。
3、申报研究项目的基本条件:
(1)有较高的科学价值,对学科的建设和发展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2)研究内容明确、论证充分、研究方法可行、经费预算合理;
(3)有较扎实的研究基础和一定的资料积累,研究计划详细明确;
(4)课题承担者具有按计划完成该课题的政治素质和科研能力及条件;
(5)申请各类项目时,申请人应按照申报书或合同书的具体要求,实事求是地填报。
四、 实施
1、项目一经批准,应按规定及时填报用款计划和制订工作方案,上报学校和本中心有关管理部门。
2、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中心和学校三级管理体制。项目负责人对项目的研究工作负主要责任;中心对项目的实施负检查监督责任,并保证项目研究所需的人力、物力和时间等条件;学校科研处负责全面管理和目标调控,与中心共同检查项目的实施情况和结题工作。
3、项目确立后不得随意更改研究内容或终止研究计划。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需要调整研究内容,终止项目研究或项目负责人变动等特殊情况,应按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提出专门报告,报植下及校科技处审查,再上报项目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4、项目经费实行专款专用,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具体按《湖北省企业竞争力研究中心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另订)执行。
5、凡在研项目,项目负责人每年6月底和年终必须填写项目研究进度书面报告,经中心初审,校科技处复查或签署意见后,上报项目主管部门。
6、研究工作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应按有关规定认真总结工作,并及时提交“研究工作总结”、“研究成果报告表”,编制“项目经费决算表”,经中心、校科技处、财务处、审计处审查、主管校长批准后,上报项目主管部门。
7、项目研究成果不论公开发表或内部呈送均按有关规定进行标注和宣传。
8、项目研究成果的验收评估、鉴定、推广和评奖,按项目主管部门和学校有关规定办理。
五、 管理与检查
1、项目档案管理。项目研究工作中所有材料如项目申请书、项目批准书、项目合同协议书、开题报告、研究方案和工作计划、项目研究的有关报告及材料、成果鉴定材料、研究工作总结以及有关文函等,都应纳入项目的研究档案,上交本中心资料室和学校科技处存档。
2、校科技处会同项目所在单位有关人员定期检查项目执行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并及时处理出现的各种问题。
3. 对于按时或提前保质保量完成研究任务、取得优异成绩的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在申请下年度计划项目时予以优先考虑;对于未能完成研究任务,又无充分理由者,暂停受理下年度或下届的申请。
六、附则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属湖北省企业竞争力研究中心。
附件[三]
湖北省企业竞争力研究中心
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试行)
(2005年3月16日制定)
一、为了加强本中心科研经费的管理,充分发挥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益,推动本中心研究的发展,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二、项目经费的开支范围:
1、进行研究必须的资料收集费,其中包括誊印、复印、翻译费,购买图书资料的费用;
2、国内的调研旅差费;
3、为完成研究工作必须举行的小型学术会议费;
4、参加与研究工作直接相关的国内学术会议的开支;
5、计算机上机费;
6、专用的且必需的仪器设备购置费;
7、研究成果印刷费;
8、有相当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而又不宜公开出版的研究成果内部印刷的补贴费;
9、研究成果评审或鉴定费;
10、经项目主管部门同意的研究成果出版补贴费。
如项目下达部门对经费使用已有明确规定,按项目下达部门的规定执行。
三、科研经费是用于开展研究的专款,必须坚持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或挪作他用,更不准巧立名目贪污私用,如发现此类情况,一经查证,将严肃处理。
四、科研经费的使用必须坚持计划性原则,一切开支都必须严格按学校或项目下达部门所审定的计划进行,如因特殊情况需超出计划外开支者,必须事先向中心和校科技处提出报告,经学校或有关单位同意后方可实施,否则一律不予报销。
五、科研经费的使用必须坚持节约的原则,研究人员使用经费时应精打细算,周密安排;应充分利用一切已有条件,严禁铺张浪费和利用经费请客送礼。
六、校外单位、部门或团体资助的学术活动经费,一律按校财务管理办法管理。
七、研究项目完成后的两个月内,项目负责人必须填报“科研项目经费决算表”,报送本中心和科技处。
八、研究项目经费均实行超过不补、结余留用的原则。
九、为了鼓励本中心成员争取各级各类预算外项目,获预算外项目者,可从项目总经费中提取30%作为“立题酬金”奖励项目承担者和对争取项目作出贡献的其他人员。“立题酬金”一次审定,按年度实际拨款额提取。
预算外项目经费在研究工作计划全部完成后,如仍有结余,其结余部分可按下述规定处理:结余经费的70%用于奖励项目承担者或项目组,中心提取30%作为统一支配的奖励基金。
十、项目负责人于每年12月底以前向本中心和科技处提交一份项目年度经费使用情况(包括使用效果)的书面报告。
十一、中心、校科技处、财务处和审计处负责对本中心科研经费使用情况的检查与监督,有权随时检查任何一项科研经费的使用情况,项目负责人不得拒绝。
十二、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其解释权属湖北省企业竞争力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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